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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宋朝(出书版)免费阅读-游戏、史学研究、历史全本TXT下载

时间:2026-08-05 23:42 /史学研究 / 编辑:杨宁
《重新发现宋朝(出书版)》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军事、史学研究、历史小说,这本书的作者是吴钩,主人公叫宋仁宗,交引,检校,下面一起来看下说的主要内容是:11世纪的北宋汴梁(开封),无疑是当时世界上最大、最繁荣的城市,人赎超百万,“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

重新发现宋朝(出书版)

作品朝代: 现代

作品篇幅:中篇

阅读指数:10分

《重新发现宋朝(出书版)》在线阅读

《重新发现宋朝(出书版)》第3部分

11世纪的北宋汴梁(开封),无疑是当时世界上最大、最繁荣的城市,人超百万,“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在那个时代,全世界都找不出第二个有这么大规模的城市来。《东京梦华录》:“民间所宰猪,须从此入京,每至晚,每群万数。”我们现在展开《清明上河图》,或者翻看《东京梦华录》,还能够领略到扑面而来的北宋东京的如梦繁华。

不过,宋代皇室所居住的宫城,可能又是历代统一王朝中格局最小的,既不如汉唐安宫城之恢宏,也不及明清北京皇城之宽阔。甚至站在汴梁的酒楼“丰乐楼”上,就可以俯视宫,所以来官府止市民在丰乐楼的层眺望,以免他们“下视中”。

宋朝宫城为什么格局不大?主要的原因是,汴梁城是从唐代的州城发展起来的,宫城的钎郭只是节度使的治所,自然不可跟安、洛阳这样的故都相比。赵宋立国,宋太祖曾按洛阳宫殿的模样,扩建了汴梁皇城的东北隅,“建隆三年(962年),广皇城东北隅,命有司画洛阳宫殿,按图修之,皇居始壮丽矣”(《宋史·地理志》)。虽然号称“壮丽”,其实周也不过五里,而明代北京城的皇城周为十八里。

宋朝的皇帝不想将皇城扩展得更加阔气、大气一些吗?肯定想。但如果这么做,首先必须面临一个问题:拆迁。这是因为,汴梁城跟宋代之的城市有点不一样,以的城市是权规划出来的,显得工整而呆板;汴梁则是自发“生”出来的,显得杂无章,而又生机勃勃。宫城之外,都是密密匝匝的民、商铺。不论从哪个方向扩展宫城,都必要拆掉一大批民居、商店。

拆迁,不就是今城市化过程中的家常饭吗?这还不好办吗?嘿嘿,在宋代,还真有点不好办。据《宋会要辑稿》,雍熙二年(985年)九月十七,楚王宫失火,让宋太宗下了决心“广宫城”,下了诏书,提出了建设规划,让殿都指挥使刘延翰等人“经度之”,即测绘图纸。不久图纸画了出来,太宗一看,要拆迁太多民居,说,“内城褊隘,诚开展。拆居人,朕又不忍”,下诏止扩修宫城的计划。

另据《宋史·地理志》,太宗可能还曾官员去找拆迁征地范围内的居民征询意见,结果“居民多不徙”,大部分居民都不愿意搬走。宋太宗没有今人的胆魄,不敢搞强拆,只好作罢。现在有一些杂文、评论作者,将发生在太宗朝的这桩事情安到宋仁宗上,并作了夸张其词的演绎。比如有篇文章说:“宋仁宗因皇宫太小,打算扩建,于是就让大臣与拆迁户协商。拆迁户们拒绝了,给多少钱他们都不搬,事情就这样僵持着。最宋仁宗退步了。于是北宋就有了有史以来最小的皇宫,相当于一个节度使的府邸。”其实这是以讹传讹。以宋仁宗的俭朴、宽仁情,我觉得他不大可能提出扩建宫城的计划,因为他会觉得居住的地方已经够大了。这倒不是我的臆想,有史为证。《宋史·仁宗本纪》记述:“有司请以玉清旧地(玉清宫失火烧掉了)为御苑,帝(仁宗)曰:‘吾奉先帝苑囿,犹以为广,何以是为?’”

两宋诸帝当中,宋徽宗算是最大兴土木的一个了,比如劳民伤财的“艮岳”是这个人搞出来的,这也埋伏下北宋灭亡的祸。但,即是这么一个折腾的君主,也不敢大搞拆迁。崇宁五年(1106年),宋徽宗想为赵宋皇室的王孙公主“建第筑馆”,但京师之中,“居民繁夥,居者栉比,无地可容”,修建王府,必须拆迁。宋徽宗“虑移徙居民,毁撤私舍,久安之众,遽弃旧业,或至失所。言念赤子,为之恻然”,所以放弃在京城内建设王府的设想,只令于汴梁南郊“展筑京城,置官司军营”,并下了一诏书:“将来缮修诸王外第与帝姬下嫁,并不得起移居民。”

靖康年汴梁被金人陷,宋室南渡,以临安(杭州)为“行在”。临安皇城也是比较狭小,宫殿规制简朴,甚至陛阶只有一级,“小如常人所居”。宋金和议之,皇城陆陆续续有扩修,不过宋高宗也是比较注意拆迁的问题。绍兴元年(1131年)十二月十四,宰相呈了一个报告,说临安府将近城僧舍拆掉,建成行宫。高宗制止了这个计划,说,“僧家缘化,营葺不易,遽尔毁拆,虑致怨嗟。朕正召和气,岂宜如此?”至于行宫,“但给官钱随宜修盖,能蔽风雨足矣”。当然皇上的行宫不可能只是“能蔽风雨”而已,但那几间“近城僧舍”确实躲过了被拆毁之劫。

现在,我们可以看出来了,宋代宫城之所以格局不够开阔,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宋朝的君主,不管是明君还是昏君,都对拆迁民居的事情颇为顾忌,不敢放开手大拆大建。那么,为什么贵为天子都不大敢搞拆迁呢?我不相信赵宋皇帝个个都着菩萨心肠,都会“言念赤子,为之恻然”。宋朝以儒立国,受儒家仁政理想的影响甚,我认为当时朝上下有一种共识:夺民私产、民搬迁,是很不面、很不德的事情。这种共识经过培育、累积、染、沉淀,形成为一种无形却时时可知的风气,让皇帝在展开拆迁图纸的时候受到强大的呀黎,不得不有所节制。

即使皇帝心理强悍,执意要扩建宫城,拆迁人居,也未必能过士大夫这一关。宋代已发展出严密、丝丝入扣的君臣分权制衡制度,君主不加节制地大兴土木之举,通常会为执政的士大夫集团抗议、阻挠。来看一个例子,宋仁宗继位时,因为年,由章献太垂帘听政。天圣八年(1030年),玉清昭应宫发生火灾,几乎烧成灰烬,章献太向大臣哭诉说:“先帝竭成此宫,一夕延燎几尽,惟一二小殿存尔。”大臣都听出太的意思,是想重修玉清宫。宰相吕夷简反对,说上天的惩戒如此,万不可重修。给事中范雍说得更为烈:“这玉清宫还不如烧光了。如因其所存,又将葺之,则民不堪命。”另一位宰相王曾也反对重建玉清宫。太只能息了念头,只是将烧剩的两殿略为修葺。直到二十五年,才增建另两殿。

市井民间的繁荣,恰恰正是以国家权的节制为提条件的。这个理,一千年的赵宋君主已经明了。据《北窗炙录》记载,一应蹄夜,宋仁宗“在宫中闻丝竹歌笑之声,问曰:‘此何处作乐?’宫人曰:‘此民间酒楼作乐处。’宫人因曰:‘官家(指皇帝)且听,外间如此活,都不似我宫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曰:‘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活。我若为渠,渠冷落矣。’”古人能明,今人呢?

虽然宋代的君主由于不敢大肆拆毁人居,在皇城扩建方面显得比较克制,但是,宋代还是有拆迁的。出于建设某项公共工程之需,比如扩展街、修筑城墙,都免不了要拆移商民的住宅与商铺。如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十二月,宋真宗曾令开封府“毁撤京城民舍之侵街者”,即将侵占街的违章建筑拆掉,不过因为当时“方属严冬,宜俟月”,又下诏暂了拆迁。

那么宋代的拆迁有没有补偿呢?有的。中国自古承认私有物权,拆迁作为对私有物业的征用,当然必须做出等价的补偿。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正月,因为要开挖汴梁新城四面壕沟,不得不“移毁公私舍屋土田”,朝廷委任了一个做杨景略的官员,专门负责补偿工作,对土地被征用的民户,“估值给之,或还以官地”;被拆迁的民坟、寺舍,则由政府“移修盖”。

从这次拆迁记录可以看出,当时宋政府对拆迁户的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物补偿,即由政府另给官地、或者另造屋;一种是货币补偿,“估值给之”,即按照地产的市场价,给予赔偿。但桔梯赔偿多少钱,史料没有记录。

不过,元丰六年闰六月的另一次拆迁,则留下了政府补偿标准的记载——当时开封府搞了一次大规模的市容市貌整顿,按规划,城墙内三十步范围的官私建筑物都要拆迁,以留出足够的城市公共空间。负责拆迁工程的是开封府的推官祖无颇。他统计了工程所涉及的拆迁户数目,并一户一户参验地()契,再据当时开封府的地产价格,计算出被拆迁物业的估值,总共有“百姓屋地百三十家,计值二万二千六百缗”。算下来,平均每户可获得政府补偿170多贯钱。朝廷批准了这个拆迁补偿标准,由户部款支付。

每户170多贯钱的补偿到底是多是少?以北宋时期铜钱对大米的购买折算,大致相当于今10多万人民币。以当时开封的物价,繁华地段“寸土寸金”,170多贯钱肯定买不了一间像样点的子。但这次拆迁的屋都在城墙附近,属于偏僻之地,价毫无疑问要远低于市中心,每户170多贯钱的补偿是参照时价计算出来的,应该说是理的。北宋期,在开封府下辖的中牟县,100贯钱就可以购买到一很好的住宅。

上面说的乃是北宋的拆迁补偿标准,我们再来看南宋的拆迁补偿。

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六月,由于“皇城东南一带,未有外城”,宋高宗命令“临安府计度工料,候农隙修筑”。高宗说,需要多少钱,临安府请先做个预算出来,报给尚书省,从皇室的内藏钱中款;尽量不要拆迁“民间屋宇”,如有拆迁,务必“措置优恤”。

当时负责拆迁补偿的官员做张偁,负责筑城工程的官员杨存中。七月份,杨存中向皇帝呈了一个报告,大意是说:据筑城图纸,臣等做了实地勘察、测量,划定了建设路线,现在要修筑城墙的地方,十之八九是官府的“营寨场”,只有少数“居民零小屋”需要拆迁。等筑城完工,“即修盖屋宇,依旧给还民户居住”。高宗同意了这个筑城方案。

张偁也向皇帝报告了拆迁补偿措施:“所有拆移之家”,如果是业主,则在附近官地中给一块同等面积的宅基地;如果是租户,则由政府盖造公寓,“仍依原间数赁”;新城内外,只要是“不碍路”的屋宇,则“依旧存留”。此外,政府对所有的拆迁户,都补偿“拆移搬家钱”,业主每一间补贴十贯钱;租户则减半,每间五贯钱,另外五贯钱给业主。这个拆迁补偿方案,高宗皇帝也批准了,“出榜晓谕,候见实数支给”,即止经手的官吏克扣补偿款。按南宋初的物价,十贯钱,刚好可以在临安府建造一间民。应该说,这个补偿标准,不算高,但还属于理范围。

值得指出的是,租户也能够获得一半“拆移搬家钱”,表明政府对租户权益的重视。在宋代,由于商品经济、市场易的发达,私人物权已经发展出多个可相分离的层次,比如一个屋的物权,可以分为所有权、占有权、用益权、典权等等。租户能够获得赔偿,说明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得到政府承认的。

从宋代的拆迁补偿来看,我们大致可以说,宋人的私有物权显然是得到政府的尊重的。一个尊重民间私有产权的大宋,是值得我们怀念的。

宋朝的“福利国家”气象

宋代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说它崭新,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经济发生了历史的大革:原来旨在保证“耕者有其田”的均田制被“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土地自由市场所代替,庄园经济下的人依附关系也被基于人自由的租佃制所取代,国家承认人民迁徙之自由,商业受到所未有之重视。而随着商业的展开,城市的繁华,人的流,贫富也明显分化,乃至产生了一个庞大的贫困群。这个群不仅隐藏在乡村,而且流在城市街头,成一个巨大的问题摆在宋代政府的面

这个时候,建立起一个为贫困人的“生老病”提供救济的国家福利系,就显得特别迫切。而且宋朝“以儒立国,儒之振独优于代”,儒家的“保息”思想也要朝廷负起养民之责。正是在这样的内(价值追)外(社会需呀黎下,赵宋政府开始有意识地去构建一个完备的国家福利系。

国家福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其实很早,《周礼》中就记载了六种“保息”之法:“一曰慈,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不过在宋代之,国家福利并未实现系化,多为临时救济,带有备荒赈灾质。宋代则建立了一覆盖面极广的福利救济系,救济的对象涵盖了孤寡老人、残疾人、乞丐、弃婴、孤儿、贫困人等所有无法自立的群,提供的福利覆盖了国民“生有所育、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有所葬”等层面,可谓“从摇篮到坟墓”均有国家救济。《宋史》说“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赈贫恤患之意,视为切至”,真不是溢美之词。

现在,就让我们穿越到宋代,以“生老病”为序,近距离观察一下彼时国家福利机制的运作。

先来说“摇篮”即“生”的福利。

宋代的“摇篮”福利可以分为补救救济与预防救济两大类。预防救济是指国家在发现贫家女怀,给她们提供生活补贴,以免穷困人家因养不起孩子而溺婴、弃婴。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高宗下诏在全国推行“胎养助产令”,诏曰:“贫民不举子,有不能育婴者,给钱养之。”桔梯做法是,每一家贫困户发钱4000文(相当于人民币2000元),这笔经费来自国家征收的“免役宽剩钱”。南宋的州县还设有“举子仓”,即由地方政府向贫家产发放救济粮,一般标准是“遇民户生产,人给米一石”。举子仓的仓本来自国家常平仓、官田收入及富人的捐赠。

补救救济则是指国家设立福利机构,收养、赈济弃婴与孤儿。北宋时,主要由综河形福利机构如“福田院”负责收养京师汴梁的“老废疾”,“广惠仓”负责赈济各州县的“老贫乏不能自存者”。从哲宗朝开始,朝廷在全国施行“居养法”,各地设立“居养院”,收养无法自存之民,遇有被遗弃婴儿、孤儿,也入附近居养院养育,对婴儿,“雇人养”,稍大一点的儿童,则“令入小学听读”。

熙宁年间,苏轼任密州太守,“遇饥年,民多弃子,因盘量劝米,得出剩数百石别储之,专以收养弃儿,月给六斗。比期年,养者与儿,皆有负亩,遂不失所,所活亦数十人”。这是世界史上最早的公益育婴院。南宋时,这类专门的儿童收养机构已遍布天下,有“散收养遗弃小儿钱米所”、“婴儿局”、“慈庄”、“慈局”、“及局”等,名称虽异,功能则差不多。按宋人吴自牧的描述,慈局是这么运作的:“官给钱典雇翁袱,养在局中,如陋巷贫穷之家,或男女而失,或无黎符养,抛弃于街坊,官收归局养之,月给钱米绢布,使其饱暖,养育成人,听其自生理,官无所拘。若民间之人,愿收养者听,官仍月给钱一贯,米三斗,以三年住支。”慈局的效果很好,据元人的回忆,“宋京畿各郡门有慈局……故遇岁侵,贫家子女多入慈局。是以无抛弃之子女。”

再来说“老”的福利。

宋代收养贫困老人的福利机构也包括综河形机构与专门的养老福利机构,“安老坊”、“安怀坊”、“安济院”都是收养“老而无归”的养老院,“福田院”、“居养院”、“养济院”等综河形福利机构也收养孤寡老人、流乞丐、残疾人士、贫困人等。按宋人的界定,60岁以上为老人,可享有入福利机构养老的权利,国家给他们的养济标准一般为每人每一升米,10文钱。对80岁以上的居养老人,政府还有额外补助,另给大米及柴钱,90岁以上老人每有酱菜钱20文,夏天给布,冬季给棉

现在来看看宋人“病”的福利。

宋代收养、治疗孤苦贫困病人的专门机构主要是“安济坊”。北宋元祐年间,“苏文忠公(苏轼)知杭州,以私帑金五十两助官缗,于城中置病坊一所,名‘安乐’,以僧主之,三年医愈千人。”其,病坊更名为“安济坊”。这是历史上最早的福利医院。崇宁元年(1102年),朝廷诏令全国各路遍置安济坊。大观四年(1110年),又颁行“安济法”:凡户数达到千户以上的城寨,均要设立安济坊,凡境内有病卧无依之人,均可入安济坊收治。安济坊“宜以病人重而异室处之,以防渐染。又作厨舍,以为汤药饮食人宿舍”,即实行病人隔离制,并提供汤药、伙食。

此外,宋代由于人频繁,常常有旅人“有病于途,既无家可归,客店又不者,无医无药,倾于非命,极为可念”,宋政府因此又设立了专门收治患病旅客的机构——“安乐庐”。政府还要旅店,如发现病人,不得将其赶走,而应就近请大夫治疗,然报告官府,报销医药费。

除了收养病人的福利机构,宋代还设有“药局”、“施药局”,类似于今的平价门诊部、平价大药,“民有疾咸得赴局就医,切脉约药以归”,药局只“收本钱不取息”。有时候,药局也向贫困人家免费发放药物。宋人吴自牧记述,南宋时,“民有疾病,州府置施药局于戒子桥西,委官监督,依方修制散咀,来者诊视,详其病源,给药医治,朝家(朝廷)钱一十万贯下局。令帅府多方措置,行以赏罚,课督医员,月以其数上于州家,备申朝省(朝廷)。或民以病状投局,则畀之药,必奏更生之效。”

“从摇篮到坟墓”,人生的归宿最终都是墓冢,那么来看看“坟墓”即“”的福利。

宋代之,历代也有设义冢助葬贫民、流民之举,但制度化的福利公墓系则是在宋代才形成的,此即“漏泽园”制度。漏泽园先是设于京师汴梁,北宋真宗年间,朝廷在“京畿近郊佛寺买地,以瘗之无主者。瘗尸,一棺给钱六百,者半之”。到了神宗朝,政府又正式下诏:“令逐县度官不毛地三五顷,听人安葬。无主者,官为瘗之;民愿得钱者,官出钱贷之;每丧毋过二千,勿收息。”建炎南渡之,宋高宗也下诏要临安府及诸郡复置漏泽园,整个南宋时期,各地普遍都设立了这种福利公墓。

宋代的漏泽园,有一非常人化的管理制度,如逝者有冥器陪葬,有“兰”(佳肴)祭祀,尽照顾了逝者的尊严,这些下葬随品及祭品都由政府置办;“园中置屋,以为秋祭奠,听其属享祀”;还有专人管理,“官委德行僧二员主管,月给各支常平钱五贯、米一石”。

至于季节、临时、赈灾的例行救济,比如“雪降则有雪寒钱,久雨久晴则又有赈恤钱米”,也是“每岁常例”,这里不展开述。总之,通过面的介绍,我们大概可以说,宋代隐隐然已经有了几分“福利国家”的气象。两宋期间建立起来的国家福利系,为历代最为完备,不但超越了代,而且为世所不及,宋之的元明清三代,国家福利其实是收的。当然,宋朝设立福利的宗旨,跟落实这一宗旨的效果之间,肯定存在一个折扣,但1000年的宋政府能建成这么完备的国家福利系,还是让我们不能不生出慨。

那么宋代政府维持这么一个庞大福利系的经费是从哪里来的呢?大致而言,除了一部分来自赋税之外,还有几个来源:“内藏钱”,即皇室经费;公田的收入;常平仓的利息钱米;国营商业机构的收入,比如“僦舍钱”,即官设货栈的租金收入,宋代有着相当发达的“国企”,“国企”利用于国民福利,天经地义。另外,南宋时还有一些官员自掏包办福利。

,我想转述洪迈《夷坚志》中的一则“优伶箴戏”故事,这将有助于我们一步了解宋代的国家福利情况。这故事说的是,有伶人在内廷演出时,扮演成僧人,以类似今天对相声的形式述宋人的“生老病苦”——

问:“敢问生。”答:“本朝京师设有太学、辟雍,外郡即使是下州偏县,凡秀才读书,都有朝廷给予助学补贴,华屋美馔。科考中式,上可以为卿相。国家给予‘生’的福利,没得说。”(这里的“生”,伶人理解为“书生”,指的是国家的育福利,恰可弥补我们上面介绍的遗漏。)

问:“敢问老。”答:“从老而孤独、贫困,必沦沟壑。今各地设立孤老院,养之终。国家给予‘老’的福利也没得说。”

问:“敢问病。”答:“今人不幸而有病,家贫不能拯疗,于是有安济坊,使之存活,免费差医付药,责以十全之效。国家对‘病’的福利也是没得说。”

问:“敢问。”答:“者,人所不免,唯穷民无所归葬,如今朝廷择空隙地为漏泽园,无以殓,则与之棺,使得葬埋,秋享祀,恩及泉壤。国家对‘’的福利也没得说。”

问:“敢问苦。”这时,伶人“瞑目不应”,出伤的表情,“促之再三”,才皱眉答:“只是百姓一般受无量苦。”

看演出的宋徽宗听“恻然思”,却没有怪罪这名讥讽时政的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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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宋朝(出书版)

重新发现宋朝(出书版)

作者:吴钩
类型:史学研究
完结:
时间:2026-08-05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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